录取规则:
音乐学:各招考方向不可兼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为按我校办法计算的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可以兼报,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按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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