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书法学专业:录取4人,投档成绩最低628.943、最高645.083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
山西省:
书法学专业:录取2人,综合成绩最低539.38、最高548.65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0.5+(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0.5
山东省:
书法学专业:录取5人,投档成绩最低569.2、最高610.8
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河南省(艺术文):
书法学专业:录取2人,综合成绩最低573.25、最高583.75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0.5+(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0.5
四川省:
书法学专业:录取2人,专业最低分280.34
按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录取规则:
(1)书法学专业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须高于统考满分的75%及以上,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3)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均折合成750分满分)和省级统考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和分省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0.5+(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0.5,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省级统考成绩;②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