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设计学类578分,平行志愿投档分=统考成绩÷300×750×0.5+文化成绩×0.5
天津市:设计学类636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4+统考成绩×2.5×0.6
山西省:设计学类124分,非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
河北省:设计学类604.75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
内蒙古:设计学类136分,非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
辽宁省:设计学类(历史类)513.7分,设计学类(物理类)529.3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2+统考专业成绩
吉林省:设计学类151.55分,非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
黑龙江:设计学类(文史类)559分,设计学类(理工类)539.6分,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00×750×0.6+文化成绩×0.4
江苏省:设计学类(历史类)561分,设计学类(物理类)547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分÷750)×0.6+(专业分÷300)×0.4]×750
浙江省:设计学类157.07分,非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
福建省:设计学类(历史类)575.7分,设计学类(物理类)563.7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4+统考成绩×2.5×0.6
江西省:设计学类145.53分,非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
安徽省:设计学类805.15分,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75×700+文化成绩÷750×300
山东省:设计学类612.9分,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河南省:设计学类(美术理)141.67分,设计学类(美术文)148分,非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
湖北省:设计学类687.2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优录加分)×0.4+统考成绩×0.6]×2
湖南省:设计学类148.8分,非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
广东省:设计学类546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4+统考成绩×2.5×0.6
广西省:设计学类(美术理)600分,设计学类(美术文)634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3+艺术成绩×(750/300)×0.7
重庆市:设计学类236.62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750×300×0.3)+(专业成绩×0.7)
四川省:设计学类271.67分,平行志愿投档分为美术统考专业分
贵州省:设计学类268.98分,平行志愿投档分为美术统考专业分
云南省:设计学类77.99分,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
陕西省:设计学类(美术文)270分,设计学类(美术理)266分,平行志愿投档分为美术统考专业分
甘肃省:设计学类144.73分,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不含加分)÷750×300×0.3+专业成绩×0.7
单科成绩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满分的70%(含),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60分(150分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