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批次 | 录取一志愿投档成绩最低分 |
北京 |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美术类)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477 |
天津 | 艺术类本科统考A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528.3 |
河北 | 本科提前批B段(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568.775 |
山西 | 本二批A(艺术) | 艺术综合203.4 |
内蒙古 | 本科提前B(艺术)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419 |
黑龙江 | 艺术本科批A段美术类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497 |
江苏 | 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 | 美术(历史类)503、美术(物理类)513 |
安徽 | 艺术第二批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756.47 |
江西 | 艺术类本科 | 美术类546.4398365 |
山东 |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586.55 |
河南 | 艺术本科A段 | 文科综合482.65 |
河南 | 艺术本科B段 | 文科综合497.000105095 |
广西 | 本科提前批第二批(艺术) | 文史+美术类【含动画(中外合作办学)】574.99 |
贵州 | 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院校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255.66 |
陕西 | 提前批本科B段(艺术) | 美术文229 |
甘肃 | 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219.542 |
新疆 | 本科提前批次(艺术) | 艺术类【含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342 |
录取原则
考生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出省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投档原则,见档后遵循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遵循“专业志愿清”原则)实施录取。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
1.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选择备案的为准。
2.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6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40%。
3.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7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30%。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二)动画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高考文化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