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足球(男、女)
招生计划:22人以内
招生地区及科类:面向全国、文理兼收
各项目计划具体如下:
项目 | 性别 | 计划数 | 小项或位置 |
足球(11人制) | 男 | 11 | 守门员最多录取2人 |
足球(11人制) | 女 | 11 | 守门员最多录取2人 |
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省招生部门核定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获得国家二级足球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代表中国中学生代表团参加过国际足球比赛,或在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足球比赛中获得前四名。
特别提示:
(1)报名条件中的足球比赛须符合下列类型。
全国比赛: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②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③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各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④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⑤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省级比赛:①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②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③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④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⑤各省体育局或各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2)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7年7月1日—2020年2月29日。
注: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球员(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2.考生报考的项目必须与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项目(足球)一致。考生报名时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3月1日8:00至3月10日17:00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测试项目须与本人等级证书上项目一致,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级别和小项证书,以最新的项目为准。网报中选择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考生须标注为“文化单招”的专业(项目),其他考生选择标注为“文化统考”的专业(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确认后不得修改。
2.上传电子材料。考生需扫描或拍照以下材料原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内容须清晰可辨)。文件不符合要求或上传资料不全而影响资格审查的,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1)《江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每页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再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注:湖北籍考生如因疫情影响无法由中学审核盖章,可现场确认时提交原件。
(2)身份证印影件(以附加材料形式扫描或拍照正反面上传)。
(3)高考报名表(以附加材料形式拍照或截图上传)。
(4)运动员等级证书信息页,“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的认证查询结果截图(截图中有本人照片和比赛相关信息,以附加材料形式上传)。
(5)符合报名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扫描或拍照件(请只将反映考生满足报名条件的本人相关信息页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的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
3.公示初审名单。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资格初审名单于3月15日在江汉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测试时间暂定2020年4月下旬(视疫情而定,提前一周在江汉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2.报名现场确认。考生须在专项测试前一天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见报名条件第2条)审核,并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材料审核通过并办理缴费等相关手续后,领取专项测试准考证。
3.专项测试内容:
(1)非守门员测试内容:专项素质(5×25米折返跑)、专项技术(传准、运射)、实战能力(比赛)。
(2)守门员测试内容:专项素质(立定三级跳远)、专项技术(掷远与踢远、扑接球)、实战能力(比赛)。
专项测试成绩计分方式:专项素质成绩(满分20分)+专项技术成绩(满分40分)+实战能力成绩(满分40分)。
测试标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2020版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足球》
五、文化考试。
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的考生,如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其他考生需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的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规定。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我校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
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控制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按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的20%。
2.统考招生录取
(1)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
(2)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此类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总招生计划的30%。
3.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需要,对报考守门员的合格考生按照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5.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相应要求。
6.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需结合自身文化基础,选报我校限定的本科招生专业。
七、监督机制
1.江汉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27-84225801。
2.合格考生名单以及有关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江汉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凡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
1.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义务。学校将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若教育部或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对有关工作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咨询与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056,联系电话:027-8422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