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以”的用法
1. 用作介词
表示凭借,译为“凭、靠”。
例: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译为“用、拿、把、按照”。
例: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以”后省略介词宾语。)(《为学》) / 策之不以其道。(《马说》)
2. 用作连词
表示并列、承接、修饰,“以”相当于“而”。
例:新城之上,有池洼然而方以长(《 墨池记》)
表示目的,译为“来、用来”。
例:属予作文以记之 (《岳阳楼记》)
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因为”,“由于”。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3. 用作副词
译为“已”,“已经”。
例: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