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招生计划47人,分项目指导性计划数如下表。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测试水平及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项目 | 小项 | 指导性计划数 | |
女 | 男 | ||
田径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 | 0-8 | 0-9 |
跳远、三级跳远、跳高 | 0-3 | 0-3 | |
标枪、铁饼、铅球 | 0-2 | 0-2 | |
羽毛球 | 0-8 | 0-12 | |
合计 | 0-21 | 0-26 |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和考生所在省规定的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者,或近三年内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羽毛球个人项目不含混双,田径个人项目不含接力。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报名要求
(1)考生所持本人运动等级证书中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运动项目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2)学校不招收15周岁以后在中国羽毛球协会、田径协会注册信息平台注册或参加过限制性赛事的运动员。
羽毛球限制性赛事(单项):全国羽毛球青少年比赛(分站赛)、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单项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团体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
田径限制性赛事: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包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项目)。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6日(报名系统于2023年1月6日24:00关闭)
2.报名途径: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报名;须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
3.上传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或截图:
(1)《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截图;
(3)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4)其他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
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四、资格审核及测试
1.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学校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严格审核考生运动技术等级,结合报名条件对报考考生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2023年3月11日之前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2.测试:羽毛球和田径项目均采用全国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
3.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参照羽毛球和田径项目全国统考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学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
4.签订协议书:获得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等事宜。
5.单独招生文化课测试:获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须按时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具体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为准。
五、录取办法
获得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有关要求填报学校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学校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根据省级招办的录取规则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按不同等级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学校对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且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参加了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及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录取,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数的20%。
2.统考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予以录取;对测试成绩特别优异的,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学校予以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数的30%。
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情况选报相应专业,其他考生只能填报文理兼招和文史类专业(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需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针对已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及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将根据相关省份要求对高水平运动队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凡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中有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测试中使用兴奋剂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办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不符合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280707、87395964
传 真:027-87395964
八、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