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3年1月27日-1月30日,考生可到考点院校门口查看考试楼位置图和考场分布示意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但不得进入校园。
二、考生须按高考报名选择的舞蹈种类参加专项测试,打印《准考证》前须按要求在系统中上报“个人作品表演”伴奏音频(音频文件须以考生号命名,须是MP3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和作品名称(作品名称不得包含考生个人信息,如考生号、姓名等)。
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方向为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全省不统一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参加相关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校考即可。
三、考点院校将在保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bdu.edu.cn)适时公布健康考试有关要求,考生考前要及时登录查看并严格遵守。考生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四、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考生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
五、为规范测试流程,2023年舞蹈统考继续分三类考场进行测试,其中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和舞蹈技巧测试安排在一个考场内进行,个人作品表演和即兴舞蹈安排在一个考场内进行,节奏测试安排在一个考场进行。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
六、自备练功服等服装,不允许带伴奏人员和伴舞,建议考生不化妆或淡妆。“个人作品表演”的伴奏音频虽已在《准考证》打印时上传系统,但考试当天考生仍须自备仅存考试曲目的伴奏CD音频光盘(伴奏光盘须是CD或MP3格式,不能为DVD格式,且只录单曲)或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考生须确保其伴奏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测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不能播放伴奏时,可以自打节奏完成舞蹈,不影响评分。
七、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造成考试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为了考试安全,建议有难度的技巧性动作不要勉强,不要佩带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装饰品。
八、进入封闭考试区域前,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生进入考点、排队候考时需佩戴口罩,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除参考证件、测试所需伴奏光盘、服装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着装、装饰不得有特殊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十、舞蹈统考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本人所有科目测试结束后到咨询处咨询,离开封闭测试楼后,不再受理。
十一、在2023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舞蹈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答复为准。
十二、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保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bdu.edu.cn)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有关舞蹈统考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院校联系,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电话咨询0312-5972065,非工作时间请发送邮件至bduzsb@b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