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全国文明校园、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曾担任学校名誉校长。学校的前身是1903年创办的修业学堂,周震鳞、黄兴、徐特立、毛泽东等先后在此执教。1951年3月由修业学堂发展而来的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与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湖南农学院,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1994年3月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历经百年风雨,学校砥砺前行,始终秉承爱农为农传统,践行强农兴农使命,现已发展成为以农学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协同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2023年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项目 分配 | 计划 | 总数 | |||
A类 | B类 | C类 | |||
(单考) | (二本线65%) | (二本线) | |||
足球 (女子) | 守门员 | ≤1 | / | / | ≤11 |
后卫 | ≤4 | ≤3 | ≤3 | ||
前卫 | |||||
前锋 | |||||
足球 (男子) | 守门员 | / | ≤1 | / | ≤11 |
前卫 | / | ≤2 | ≤8 | ||
前锋 | |||||
后卫 | |||||
合计 | ≤22 |
注:1、计划总数以教育部最后批复确认为准;2、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招生项目分守门员、非守门员,报名时须选择对应的位置。
A类: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11人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两次获得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四名的主力队员。
B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11人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C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11人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提示:
1、主力队员为获得运动等级证书赛事时的主力队员(以秩序册为凭)。
2、足球项目不招收曾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考生(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
3、报考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项全国统考,并按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执行。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出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的有效资料。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5.以上比赛均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教育部、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体育局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
6.报名时须在报名表(报考类别)中注明报考类别(A类、B类、C类)选择一个类别,多选或不选视为报名无效。
7.高中阶段比赛成绩的时间均为2019年9月—2023年1月。
三、报名流程:
1、考生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10日登录湖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湖南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https://zs.hunau.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表。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请以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4491788@qq.com(报名材料发送时间段与报名时间相同,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运动员等级证书(该证书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可查询,如有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3)报考类别要求的竞赛获奖证书;
(4)竞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封面及姓名页);
(5)报名者本人的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等级证书截图;
(6)同等学历考生学习证明、成绩单。
备注:报送材料请压缩成zip格式,并以姓名命名。(报送材料未按要求压缩和命名的视为无效材料)
3、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及教育部统一安排,高水平运动员足球项目考生参加全国统一专项测试,故除在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报名、发送电子资料外,还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中完成专项测试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统一测试。
4、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考生可于2023年3月1日后登录湖南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四、文化课考试
凡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拟申请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1、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分项目按计划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湖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zs.hunau.edu.cn)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规定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公示和复核通过后,报教育部和生源省(市)备案。
六、录取
1、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符合考生所在省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并通过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
2、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区)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文化课成绩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是报考我校所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入围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考试(详情见教育部教学司文件)并合格。凡是报考我校的国家一级(未入围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考试的)、二级运动员入围资格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获得上二本控制分数线65%等级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2023年本科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获得二本线等级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2023年规定的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考生文化成绩是否符合录取规定均按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在体育教育、金融学、园林、国际经济与贸易四个专业中选择一个。
5、高考成绩公布后,凡符合我校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传真至0731-84618084,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七、入校复查
1、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
1、本简章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2、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入校后,将成为学校体育集训队队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集训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
3、本简章由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咨询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邓老师、石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618084
邓老师 182****6611
石老师 139****6925
为方便信息发布及接受,请考生加入湖南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QQ交流群,群号:1038553653。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湖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617690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