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高度重视体育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创造良好的体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环境。学校建有击剑和乒乓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洲击剑锦标赛、全国大学生击剑锦标赛等大型赛事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为推动体育运动深入开展,提升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击剑、乒乓球。
(二)招生计划:共招收40人,其中击剑项目计划招生30人,乒乓球项目计划招生10人。具体见下表:
运动项目 | 优惠政策 | 计划人数 | 小项要求 |
击剑 | 单招文化课统考自定线 | 6 | 不分剑种,不分男女 |
生源省二本线65% | 9 | 不分剑种,男子7人、女子2人 | |
生源省二本线 | 15 | 不分剑种,不分男女 | |
乒乓球 | 单招文化课统考自定线 | 2 | 不分男女 |
生源省二本线65% | 3 | 男子1人、女子2人 | |
生源省二本线 | 5 | 不分男女 | |
合计 | 40 |
注: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仅接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6个生源省份考生报考。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乒乓球项目含双打小项)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省级高水平专项统一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考生需参加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三)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一致)。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预审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考生登录报名系统,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按系统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报名材料清单顺序,在报名系统“附加材料”栏上传要求的材料扫描件。
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传材料须确保真实、清晰、完整。
3.报名材料清单
(1)《安徽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见附件1);
(2)含2023年高考考生号的高考报名证明材料扫描件;
(3)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和国徽面,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姓名等级页);
(5)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本人等级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其对应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扫描件(封面和本人姓名页)。秩序册和成绩册不能提供原件的,须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7)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加盖中学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扫描件;
(8)主力上场队员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附件2)。
(二)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组织审核考生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审核结果于2023年2月22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统测说明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击剑、乒乓球项目专业考试均实行全国统测。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报名并参加统测,具体时间和办法以其公布的为准。
五、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分为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以下简称“单招文化课统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两个类别。
(一)申请“单招文化课统考”类别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须选择报考我校。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学校无法获得考生单招文化课统考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申请“普通高考”类别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在报名时可选择参加单招文化课统考,也可选择参加普通高考,但二者不得兼报;国家二级运动员只能参加普通高考。
六、录取政策
(一)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文理兼招。全国统测合格的考生,应结合本人专业志向,选择以上招生专业进行高考志愿填报。
(二)我校优先录取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2023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审核的考生。
(三)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依据教育部教学厅〔2022〕8号等文件要求,专业统测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报考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四)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单招文化课统考结束后,我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情况,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考生经我校综合考查合格后择优录取,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五)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的65%后,由我校择优录取。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六)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由我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须接受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双重管理。根据教学〔2021〕2号文件精神,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且在校期间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对入学后擅自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退学处理。
七、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含专业水平复测)。高水平运动队新生报到时,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或经体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复测。
(二)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51-63828283
(二)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邮政编码: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828167(体育教学部)
0551-63828083(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www.ahjzu.edu.cn/zsw/
十、附则
本简章由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