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有关规定,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促进我校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目标,为做好2021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收项目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项目包括:乒乓球、田径、篮球、武术、网球。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
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42人,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位置/小项 | 项目 总计划 | 单独招生 | 高考招生 | 体育测试 | |
二本线65% | 二本线 | |||||
男子乒乓球 | 0-5 | 0-1 | 0-1 | 0-3 | 我校体育测试 | |
女子乒乓球 | 0-7 | 0-5 | 0-1 | 0-1 | ||
男子网球 | (不含软式网球) | 0-6 | / | 0-3 | 0-3 | |
女子网球 | 0-5 | / | 0-2 | 0-3 | ||
女子篮球 | 前锋、后卫、中锋 | 0-5 | 0-1 (只招中锋) | 0-3 | 0-1 | |
男子田径 | 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400米栏、跳远 | 0-3 | / | 0-1 | 0-2 | |
女子田径 | 0-3 | 0-2 | / | 0-1 | ||
男子武术 | 自选拳术、自选器械 | 0-4 | / | 0-1 | 0-3 | 全国统考 |
女子武术 | 0-4 | / | 0-1 | 0-3 |
录取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后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运动员)(国标代码:020401)
三、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各项目的具体报名要求:
乒乓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比赛成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1)省级比赛中获得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2)全国比赛中获得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3)国际比赛中获得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个人项目前八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网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二名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武术: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篮球:
不接受参加过全U19、U21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考生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田径:
不接受以接力赛获得名次的考生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四、报名及材料审核
1.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体育测试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报名网址:https://wsbm.ecust.edu.cn/
2.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材料包括:
(1)打印的“体育测试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打印);
(2)运动员等级证书。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我校将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核验运动员等级证书,查询网址:https://ydydj网址未加载/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3)比赛秩序册(包括:封面页、人名页。需在姓名下标注);
(4)比赛成绩册(包括:封面页、人名页。需在姓名下标注);
(5)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6)高考报名表;
(7)学历证明和单位推荐函(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学历证明:应届生需所在中学盖章确认,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8)报考华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考生承诺书(附件2,认真阅读有关条款并签字确认);
(9)主力上场队员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附件3)。
以上报名材料只需寄送复印件,但体育测试时必须携带原件。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取消测试资格。
3.报名材料邮寄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左侧装订。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388信箱(邮编:200237),华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组,韩老师。
我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1月1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建议所有邮寄材料采用EMS特快专递。
4.材料初审查询及缴费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测试。
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查询日期:2021年1月14日开始。
缴费:篮球、田径、乒乓球、网球项目的考生需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测试费220元,时间:2021年1月14日-18日。考生参加我校体育测试的其它费用自理。
没有完成网上报名、没有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没有网上缴费、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体育测试资格。
五、现场复核、体育测试及资格确定
乒乓球、网球、篮球、田径项目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复核与体育测试;武术项目的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和体育总局关于专业测试全国统考的要求执行。
现场复核:考生本人现场复核,并需提供与报名材料一致的材料原件。
测试内容:身体素质、专项测试等,具体内容见附件4。
现场复核与体育测试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项目 | 现场复核时间 | 体育测试时间 | 现场复核与体育测试地点 |
篮球 田径 | 3月5日 | 3月5日 | 奉贤校区体育馆 (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 |
网球 | 3月6日 | 3月6日 | 奉贤校区体育馆 (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 |
乒乓球 | 3月7日 | 3月7日 | 奉贤校区体育馆 (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 |
武术 | 资格审核按全国统考的资格审核结果执行,不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复核与体育测试。 |
凡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需事先购买本人人身意外保险。现场确认时需出示保单原件。
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学校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遵守上海市及我校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和考务工作。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入校考试防疫注意事项及《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请报名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如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放弃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育测试合格名单: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择优选拔,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凡未取得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认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武术项目根据全国项目统测成绩排序,择优选拔。
依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我校公布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六、文化考试
文化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被我校确定为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的安排为准。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七、录取办法
文化统考: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满足文化考试成绩过线的前提下,根据各项目(男、女)体育测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国家体育总局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我校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名单。
八、咨询电话
021-64251876(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韩老师),021-64252763(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3:00-16:30。
九、监督与实施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十、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