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现场考试):
唱念做打综合测试
注:
(1)自选本行当唱段(西皮、二黄各一段)、念白一段;
(2)自选传统身训一段(起霸、走边、趟马、身训组合、人物上场等);
(3)自备本行当应掌握的各项技能;
(4)自选传统把子一套。
(二)复试(满分100分。复试为现场考试):
剧目片段
注:
(1)自行选择本行当剧目片段,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
(2)考场提供乐队伴奏。
二、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分行当,同一行当按最终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不涉及省级统考的除外),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行当招生计划数,分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如分行当录取后仍有计划空缺,则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的其他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总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四)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不涉及省级统考的除外),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三、备注:
表演(京剧)拟招收行当如下:老生5人、小生3人、武生4人、青衣7人、花旦2人、刀马旦2人、武旦3人、老旦3人、花脸4人、武净4人、文丑4人、武丑4人,名额划分按当年实际报考情况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