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文件精神,我校特拟定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方向、粤语方向)
所属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培养目标: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求以及数字媒体快速发展和中华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背景下对新闻传播工作的需求,培养坚持正确的播音主持创作道路、掌握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和新闻传播理论知识、熟悉必备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具有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喉舌意识、具有语言艺术工作者的敏锐和悟性、具有国际视野、传播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胜任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机构的全媒体记者型主持人、新闻播音员、出镜记者,以及能担当公关、宣传部门新闻发言人的“一专多能”型高水平口语传播人才。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播音主持概论、传播学、传播法规与伦理、语音基础、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口语传播原理、口语表达基础、口语表达实务、出镜记者现场报道。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专业 | 层次 | 计划数 | 面向招生省份范围 | 对应省统考科目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130309 | 本科 | 4 | 广东 | 无省级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130309 | 本科 | 12 | 广东 | 无省级统考 |
注:
(1)以上专业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科,合并排序,但若招生省份明确要求必须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招生计划;
(2)以上两个专业不得兼报,否则成绩无效;
(3)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仅做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要求和方式
(一)报考条件
1.各专业招生省份范围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艺术类专业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相关专业体检要求。
2.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考生需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未按照各省规定参加省级统考或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各省在录取时不予投档。
3.根据专业需要,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增加以下具体要求:①气质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各部分没有任何外在缺陷;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②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矫正视力达5.0以上。未达以上要求者请慎重报考。
(二)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进入“暨南大学特殊类招生考试报名查询系统”(https://lxlz.jnu.edu.cn/yszs/)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12:00——1月20日12:00;
(3)报名要求:严格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并确认提交。一经确认提交,考生不能自行更改报名信息。因考生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1)缴费网址:https://fee.jnu.edu.cn
(2)缴费时间:1月22日18:00——2月5日12:00。
(3)缴费金额:200元/人。
具体缴费流程见附件3:暨南大学特殊类报名考试缴费指南(2021国内艺术校考)。
四、考试程序和内容
(一)身份认证
考生通过手机注册/登录“小艺帮”APP软件,按平台指引完成身份认证。
(二)模拟考试
通过小艺帮”APP软件进行模拟考试,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12:00始至2021年2月28日12:00止,模拟考仅有一次参与机会。
重点提示:请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前完成上述工作,鼓励考生进行多次考前练习录制,熟悉考试流程,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三)正式考试
正式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5日8:00始至2021年3月7日18:00止。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录制并提交)视为缺考。
1.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附件1:《小艺帮APP使用指南》,及时完成注册、认证环节,充分体验考前练习和模拟考试流程。
2.考生须知:
(1)考生须在1小时内完成所报专业所有项目的视频录制。如考生在录制过程中操作不当或出现意外导致视频录制不完整,系统允许考生对录制失败的项目进行第二次视频录制。每个项目最多只能进行两次视频录制,未在规定时间和次数内完成录制并上传的,该科目考试无效。
(2)正式考试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录制时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连接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功能。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使用手机支架、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不得有他人在场。
(3)正式考试全程禁止使用录屏软件或外挂设备以及具有美颜功能的设备进行拍摄,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处理,特别提醒:启动录屏软件将直接导致考试视频声音画面缺失,后果自负。
(4)正式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等),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5)考试全程(包括准备时间)严禁他人在场,严禁离开拍摄范围,严禁使用纸笔和电子设备等任何辅助性工具,违者按作弊处理。
3.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正式考试,在正式考试开始起1个小时内完成4个考试科目,每位考生在开考后的一个小时内每个科目最多录制2次,择其一提交,具体科目考核内容及考试要求如下:
只设一试,分为形象展示、新闻播读、词语讲述、模拟现场报道4个科目,备考时间为共6.5分钟,考试时间为5.5分钟,满分300分
1形象展示(满分50分,考试时间约30秒。)
考试内容:
考察考生的五官、身高、体型。
拍摄要求:
根据语音提示,竖屏360度拍摄考试环境一周、正面上半身、正面全身6个视频镜头,每个镜头保持约2至3秒,总计约12秒。
指导音频:
1.不得使用美颜设备、不得穿内增高或高跟鞋,违者取消考试。
2.请环绕考试环境360度拍摄一周。
3.请正面上半身正对镜头。
4.请向后退,正面全身正对镜头。
2.新闻播读(满分50分,准备时间1.5分钟,考试时间1.5分钟。)
考试内容:
考生根据所抽到的新闻稿件,进行播读。
拍摄要求:
竖屏正面上半身拍摄,系统在屏幕上随机显示一篇稿件,根据语音提示,准备时间1.5分钟,准备时间内考生不能离开拍摄范围,不可使用纸笔和电子设备等任何辅助性工具,准备时间结束后开始正式考试,考试时间限时1.5分钟。播读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1.5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稿件可通过上下滑动屏幕进行翻页。
3.词语讲述(满分100分,准备时间2分钟,考试时间1.5分钟。)
考试内容:
考生根据所抽取的词语进行讲述,体裁不限,立意自定。
拍摄要求:
竖屏正面上半身拍摄,系统在屏幕上随机显示一个词语,根据语音提示,准备时间2分钟,准备时间内考生不能离开拍摄范围,不可使用纸笔和电子设备等任何辅助性工具,准备时间结束后开始正式考试,考试时间限时1.5分钟。答题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1.5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4.模拟现场报道(满分100分,准备时间3分钟,考试时间2分钟。)
考试内容:
考生根据所抽到的新闻材料,以出镜记者的身份,进行模拟现场报道。
拍摄要求:
竖屏正面上半身拍摄,系统在屏幕上随机显示一分材料,根据语音提示,准备时间3分钟,准备时间内考生不能离开拍摄范围,不可使用纸笔和电子设备等任何辅助性工具,准备时间结束后开始正式考试,考试时间限时2分钟。报道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2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五、专业校考合格名单的确定
(一)依据各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二)按照教育部规定,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上年度录取数的4倍。
(三)考生可于4月底通过“暨南大学特殊类招生考试报名查询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四)合格考生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专业校考合格证书》,我校不再另行寄送。
六、录取规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广东省特殊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本线)的80%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特殊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本线)
七、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我校各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最终以广东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八、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学校将对艺术类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按照艺术类招生办法入学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九、联系方式
(一)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电子邮箱:ozsb@jn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zsb.jnu.edu.cn
(二)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22631
电子邮箱:oxwjx@jn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xwxy.jnu.edu.cn
微信公众号:“暨大新传招宣”、“暨大口传系”
(三)“小艺帮”技术咨询:
手机:+86-186****8205
技术咨询QQ号:80018062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4:00
十、监督与举报
(一)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
(二)监督联系方式:电话:020-85227073,举报邮箱:ly@jnu.edu.cn。
十一、声明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和本校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如因疫情形势变化或者技术等方面问题影响专业考试安排,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