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学(2020)84号文件精神,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内容,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4303
第九条河南省招生代码:6298
第十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桃贾路331号
第十一条学校简介: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创始于1989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艺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校秉承“厚德崇信 博学尚技”的校训,以打造花园式校园为目标,以培养二十一世纪多技能、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为宗旨,全力培养和输送目前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学校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西靠职教园区,南倚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北邻郑州中原西路景观大道,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校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占35%。学校设五院三系一部:即信息学院、商学院、国际学院、艺术与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学校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中心、轨道交通实训中心、数控机床实训室、汽车实训室、建筑施工技术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环境艺术实训室、舞蹈排练厅、钢琴室、表演室、会计模拟室、客房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导游实训室、画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各种学习、生活、娱乐设施一应俱全。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我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我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录取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与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当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是与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合作培养。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实施网上远程录取,严格按照省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奖、助、贷设置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2020年分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暂定收费,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奖、助、贷设置: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助学金,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桃贾路331号
邮编:4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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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1—64962567、64962200
传真:0371—6496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