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批准成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三条批准成立时间:2006年2月教发函[2006]52号
第四条主管部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五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
第六条学校代码:14009
第七条办学基本条件: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学校占地面积近40万平方米,资产总额8.5亿,图书馆藏书80多万册。建有万兆级无线网络、云计算中心,是重庆市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和重庆市智慧校园试点单位。学校本部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27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30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60余人,在校学生14000余人。
第八条办学成果:
教育部药学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牵头单位
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药学专业示范点
教育部网络空间运用优秀学校
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九条招生组织架构: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下设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学制及办学地点:
1.招生专业及学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美容技术、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养生保健、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学制均为三年。
2.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第十一条招生范围和计划:我校计划在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北省、江西省、甘肃省、浙江省、宁夏省、吉林省、辽宁省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我校最终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信息。
第十二条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2.男女生比例要求:助产专业限女生,其它专业男女生不限。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除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并结合行业对专业的用工需求,我校所有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护理、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四肢无残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考生要求无色弱;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考生要求四肢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要求四肢无残疾。我校对身体不达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专业调剂或退档。
第十三条武警、陆军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要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参加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参加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总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4.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的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以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第五章学费、住宿费和奖助学金
第十五条学费、住宿费标准: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6250-8125元/年,护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5000元/年。
2.住宿费:1000-1200元/年(按住宿条件不同收取)。
第十六条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学生资助项目涵盖了“奖、勤、助、贷、补、免”等六个方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企合作企业捐赠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层面的资助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2.学校新生奖学金: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000元
3.学校奖学金: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4.企业奖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5.企业困难补助:1000元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十八条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监督电话023-61969050。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毕业证书及证书种类: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和毕业实习全部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公布网址:http://www.cqyygz.com
第二十一条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学校网址:http://www.cqyygz.com
邮编:401331
招生咨询电话:(023)61969001 61969002 61969003
传真:(023)61969001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或本章程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有冲突之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特别声明: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