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一、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书香路1号(黄麓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3. 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4.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该省公布的政策安排录取专业)。
5.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6. 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
六、颁发证书: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者,达到我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9188、88560222
传真:0551-88561222
学院网址:http://www.ajduc.edu.cn/
招生网站:http://www.ajduc.edu.cn/zsb/
九、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