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47
在陕招生代码:813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简介: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西安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综合类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紧邻西北首家新型都市工业示范园,占地面积382亩,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动漫软件学院(大数据应用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学前师范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建筑与轨道交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体育部)等二级教学单位,教职工500余人,在校生9000余人。学院现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46个,其中“建筑工程技术”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动漫制作技术”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有“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5个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等5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形成了以装备制造业为主体,信息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两翼,新能源技术、建工技术、文化创意和生物制药为驱动的一体两翼的多轮驱动的专业构架。学院是全国“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第二批项目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项目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系院。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招办相关规定,落实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学院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对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计划差额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5.各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或加试,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外语语种不限,无加试口语要求,但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7.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新公寓楼1200元/年,普通公寓楼650元/年。
五、资助政策
学院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及院内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学生顺利入学。
六、联系方式
学院本部: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251号邮编:710077
辛家庙校区:西安市太元路99号邮编:710032
土门校区:西安市丰镐东路29号邮编:710077
学院网址:http://www.xzyedu.com.cn
招生网址:http://zs.xzyedu.com.cn
咨询电话:029-84492916 029-84492923
177****8381177****8382
本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