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滁州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滁州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年滁州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滁州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邮政编码239000;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琅琊校区),邮政编码239000。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在考生符合相关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情况下,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最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无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二)报考以下专业除遵守上述规则外,还需符合:
1.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滁州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执行。
2.安徽省体育类专业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3.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不接收色盲、色弱考生。
4.以下专业对相关高考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
(1)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的安徽考生在英语口试成绩不低于“良好”等级、英语高考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的前提下,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在英语高考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的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三)关于外省录取原则:
1.所有省外考生不设单科最低分要求。
2.除该省份规定要求之外,按上(一)条款执行。
3.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4.上海市进档考生按专业优先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同上(一)条款,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四)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六、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滁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八、2020年招生数
学校在安徽、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江苏、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新疆等省份有招生计划,详情请查阅相关省级招生部门或我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九、外语语种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但进校后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
十、考生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1
学校微信公众号:cnchzu
学校QQ公众号:czxy1950
招生咨询QQ号:3526449547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3526449547@qq.com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czxyzsb
http://t.qq.com/czxy3518833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邮政编码:239000
十二、其他须知
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十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