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结合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特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超过67人,具体招生项目和计划见下表。表中项目、小项、位置排列不分先后。
项目 | 性别 | 招生计划 | 类别 | 相关要求 | 专项测试方式 | 项目类别 | ||
单招 (13人) | 二本线65% (20人) | 二本线 (34人) | ||||||
游泳 | 男、女 | 0-16人 | 0-2 | 0-4 | 0-10 | 单招设项:自由泳2项(400米、800米); 二本线65%设项:混合泳2项(200米、400米)、仰泳2项(100米、200米)、自由泳1项(100米); 二本线设项:混合泳2项(200米、400米)、蝶泳2项(100米、200米)、自由泳3项(100米、400米、800米)。 | 全国 统考 | 个人项目 |
田径 | 男、女 | 0-16人 | 0-3 | 0-5 | 0-8 | 设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铅球、标枪、铁饼和全能。 | 校考 | |
乒乓球 | 男、女 | 0-14人 | 0-3 | 0-4 | 0-7 | 校考 | ||
篮球 | 男 | 0-5人 | 0 | 0-3 | 0-2 | 位置:中锋身高≥195cm,0-3人 后卫身高≥180cm,0-2人 | 校考 | 集体项目 |
女 | 0-5人 | 0-3 | 0-1 | 0-1 | 位置:后卫身高≥160cm,0-2人 中锋身高≥180cm,0-1人 前锋身高≥175cm,0-2人 | |||
足球 | 男 | 0-11人 | 0-2 | 0-3 | 0-6 | 位置:前锋0-3人;前卫0-3人 后卫0-3人;守门员0-2人 | 全国 统考 |
二、报考条件
1、考生报考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以及我校招生的相关规定,现场确认时等级信息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网址未加载/index.php?m=index&c=look&a=look)中得到确认;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含小项)完全一致,且该考生获得此成绩的赛事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的参赛资格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省级(含)以上比赛”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各项目补充条件:
(1)游泳项目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不接受参加过(包括注册、报名)限制性赛事(包括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报名。游泳项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男子须达到90分(含)以上,女子达到88分(含)以上,方具备资格认定条件。
(2)田径项目报考全能类的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运动项目必须为全能测试项目(男子全能:110m栏、跳高、铁饼、标枪;女子全能:100m栏、跳高、标枪)中的一项,田径项目各类别考生测试成绩须达到下表相应成绩要求,方具备资格认定条件。
田径 | ||||
类别、性别小项 | 二本线 | 单招或二本线65% | ||
男 | 女 | 男 | 女 | |
100米 | 11.74 | 13.04 | 10.83 | 12.40 |
200米 | 23.84 | 27.24 | 21.98 | 25.62 |
110(100)米栏 | 16.24 | 15.74 | 15.29 | 15.11 |
400米 | 53.14 | 1:03.14 | 48.49 | 57.99 |
400米栏 | 1:00.14 | 1:08 | 54.53 | 1:05 |
800米 | 2:03 | 2:26 | 1:55 | 2:21 |
1500米 | 4:15 | 5:05 | 4:05 | 5:00 |
5000米 | 16:10 | 20:00 | 15:47 | 18:22 |
跳高 | 1.83米 | 1.56米 | 2米 | 1.66米 |
跳远 | 6.50米 | 5.20米 | 6.93米 | 5.56米 |
三级跳远 | 13.60米 | 11.00米 | 15.19米 | 12.52米 |
撑杆跳高 | 4米 | 3米 | 4.60米 | 3.30米 |
铅球 | 12.50米 | 12.50米 | 14.91米 | 13.35米 |
铁饼 | 38米 | 39米 | 42.77米 | 40.59米 |
标枪 | 51米 | 38米 | 59.04米 | 44.23米 |
(3)乒乓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包括注册、报名)限制性赛事(包括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的运动员报名,其中在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过限制性赛事的考生不受限制。
(4)足球项目仅指11人制室外足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包括注册、报名)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报考足球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类考生必须为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并且获得除上述限制性赛事外的全国性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5)篮球项目仅限指5人制篮球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运动队管理部注册过以及参加过限制性赛事(包括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中国女子篮球联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全国女篮青年联赛、全国男篮青年联赛、全国(U19/21)青年篮球联赛、中国男子篮球青年联赛、中国女子篮球青年联赛、全国男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全国篮球青年锦标赛、全国女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的运动员报名。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18:00-2021年1月8日18:00。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http://bk网址未加载.edu.cn),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时选择报考类别,分为: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类(仅限一级及以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类。网上报名后,报考类别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考生须将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并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印章清晰、文字清楚;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提交、没有按要求上传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信息填报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报名无效。
游泳、足球项目专项测试为全国统考,考生完成我校网上报名(http://bk网址未加载.edu.cn)后还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交费。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游泳、足球项目考生须按照我校报到时间至报到现场进行确认,是否获得我校报考资格以现场审核为准。
3、报名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自行打印并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公章。
(2)运动技术等级证书证明:打印本人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个人信息页面。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获奖成绩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高中阶段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获奖证书及秩序册、成绩册。
(5)运动成绩证明:本人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
(6)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7)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单复印件。
(8)篮球和足球项目考生需提供主力队员证明(附件1)。
(9)游泳、篮球、足球和乒乓球项目考生需提供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附件2)。
(10)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3)
4、网上缴费确认
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费执行广东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粤价函〔2010〕79号),每生200元。缴费时间:2021年1月10日12:00-2021年1月14日17:00。未按时完成确认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测试与否,费用不予退还。游泳和足球考生无须缴纳测试费。缴费指引详见附件4。
四、考生参加测试的相关事项
1、报到时间:2021年1月19日9:00-11:30。
报到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西区体育馆。
报到考生:游泳、田径、乒乓球、篮球和足球考生均须至现场报到,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报考。
2、校考测试时间:2021年1月20-21日,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3、报到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须携带报名材料以及相关原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往届生)、符合报考条件赛事的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于报到现场进行确认。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现场进行考生图像采集。考生须认真阅读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和《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内容、方法与标准》(附件5),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确认。
4、游泳、田径、乒乓球、篮球和足球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上的项目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6、测试时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兴奋剂检测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资格认定
1、我校将根据招生项目、招生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虑确定入围资格。在资格认定时,根据不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别、项目(包括小项)、位置、性别的测试成绩分别给予资格认定。各项目视生源测试情况和运动队组队需求确定招收人数和资格名单。
其中游泳项目按照三个报考类别分别根据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进行资格认定,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照女子优先、中长距离优先(400米、800米)、混合泳优先(200米、400米)、仰泳、自由游、蝶泳的排序规则进行确定。足球项目根据考生在我校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位置、结合各类别计划数,按照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资格认定。
2、我校入围资格名单将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公示,并上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游泳、足球项目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其它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我校上述“资格认定”入围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公示的相关要求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另行通知。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类的考生,并被我校认定为单独招生考试类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且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需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相应控制线)65%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此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相应控制线)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批次的省份,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参考线执行。
5、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phqlin@scut.edu.cn,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6、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将在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只录取填报该专业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七、其他
1、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若在报名阶段发现上述情况,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上述情况,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上述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上述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均为全日制在校培养,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3、我校工商管理(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060元/生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4、若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简章发布后,有关程序或要求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教育部和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关注并认真阅读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校考疫情防控要求须知》,并随时查阅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微信公众号(scut_zsb)及报名系统的最新通知。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点击查阅:http://admission.scut.edu.cn/2020/1228/c17699a418057/page.htm
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7110737;传真:020-87111502;E-mail:admit@scut.edu.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笃行楼北座111室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体育学院:
电话:020-87113775;E-mail:sphqlin@scut.edu.cn
网址:http://www2.scut.edu.cn/spe
纪委办公室:
电话:020-87110195;传真:020-8711019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网址:http://www2.scut.edu.cn/qfy
附件1:篮球和足球项目主力队员证明点击查看
附件2:游泳、篮球、足球和乒乓球项目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点击查看
附件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点击查看
附件4:网上缴费确认须知点击查看
附件5:专项测试内容、方法与标准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