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作为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传统保健体育研究会主席单位院校,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身体健康并符合运动训练比赛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考生须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体育专项测试,则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并成绩合格。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为19人:
1.武术:拟招生8人(不区分男女),项目为武术套路;
2.女子足球:拟招生11人(女),项目(位置)为后卫、前卫、前锋、守门员。
注: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我校将根据实际报名和测试情况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
三、报名
(一)学校网上报名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1月5日至3月1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系统内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后生成,须打印加盖中学公章,学生本人、教练员和中学校长签字后再次扫描上传);
2.考生运动等级证书(该证书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可查询,如等级证书仍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获得等级证书对应的赛事成绩证明材料清晰电子扫描件;
3.考生参赛秩序册、成绩册、相关成绩证明材料清晰电子扫描件;
4.考生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电子扫描件。
以上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后,须点击“完成上传”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
(二)全国统考报名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武术和女子足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请考生密切留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自行报名并参加全国统考,我校将不再通知考生相关全国统考报名事项。
特别注意:考生须同时完成学校网上报名和全国统考报名方可进入我校后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程序。
(三)武术项目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武术项目考生除按照前述要求进行报名外,还须将考生本人参赛和演练视频(4分钟左右)使用U盘进行存储,通过EMS快递至我校,寄出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以邮戳为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寄,邮寄U盘恕不退还,视频文件和U盘上请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9,联系电话:(010)64286231。
四、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远程视频面试进行初审,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远程视频面试详见后续发布通知,面试过程录像)。凡未完成报名或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进入我校后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程序。请于2021年3月19日后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bucm.edu.cn)自行查询初审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五、测试
(一)专业测试
请初审通过考生密切留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按要求自行参加全国统考,我校将不再通知考生相关全国统考事项。
(二)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除需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之一外,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文化课统考。请相关考生密切留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自行报名和参加文化课考试。
六、认定与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情况确定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并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考生全国统考成绩相同时,我校将另行通知考生校测加试。
(二)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和填报志愿。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且其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成绩合格分数线,予以录取。其余考生当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监督机制
(一)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我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学校纪委办公室对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开展监督,受理有关招生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信访举报。
(三)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核,对于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因考生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报名和参加文化课测试及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三)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中医药大学。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
监督电话:(010)53911041;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bucm.edu.cn;
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
请考生报名后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