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是国家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浙江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学校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0〕16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项目
田径、足球(11人制)、羽毛球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48人;面向全国招生(其中面向浙江省外只招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获得者)。各项目招生计划数如下:
项 目(含小项、位置、男女) | 名额 | 小计 | ||
田径 | 径赛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 | 0-12 | 0-12 |
田赛 | 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铅球、铁饼 | 0-10 | 0-10 | |
足球 | 男子 | 守门员 | 0-1 | 0-10 |
前锋、前卫、后卫 | 0-9 | |||
女子 | 守门员 | 0-1 | 0-10 | |
前锋、前卫、后卫 | 0-9 | |||
羽毛球 | 男子 | 0-2 | 0-2 | |
女子 | 0-4 | 0-4 | ||
合计 | 48 |
注:以上招生计划执行时,可根据各类招生项目的报考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高中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一)田径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足球
分守门员、前锋、前卫、后卫四个位置,报名时须选择对应的位置。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羽毛球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考生应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信息核准。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是代表户籍地、学籍地参加比赛获得。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否则视为报名项目证书无效。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月29日-2月28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请登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du.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经所在中学或所在地招生部门(县级以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申请材料寄达浙江工业大学体育军训部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尽量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并且备注“高水平运动员(田径/足球/羽毛球)”字样)。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考生注意保存好相关材料原件。
1.《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招生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
4.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5.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6.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核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五、相关测试要求和安排
(一)专业测试
1.足球、羽毛球
足球项目测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考方式,具体报名、考试细则见国家体育总局通知,报考志愿填浙江工业大学。请考生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要求注册报名和参加考试,测试方法和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足球项目的考生以在我校报名系统报名的场上位置按国家体育总局统一专项测试成绩择优选拔。
羽毛球项目认同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组织的分区统考测试成绩,学校不再另行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具体报名、考试细则见国家体育总局通知。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
2.田径
浙江省考生,认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成绩,学校不再另行组织体育专项测试。
非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此外还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且统测必须合格(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省份除外)。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以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我校2021年专项测试拟定在3月中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参加体育专项测试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防疫健康承诺书”,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专业测试工作可能将视本地区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网通知。
(二)文化课考试
凡是通过我校资格审核且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获得者,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考生须在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注册)。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2021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17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18日 | 政治 | 英语 |
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一)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浙江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或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1:1确定入围名单及文化成绩分档要求。若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必须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且成绩合格。
(二)通过我校测试或审核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三)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1.对于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文化课成绩要求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下同),我校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
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且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对于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获得者,且通过体育专项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分数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的考生,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四)经我校考核合格并核准备案的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按大类专业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可在录取时确定具体的录取专业(方向),专业分流时予以确保。
1.我校有权利要求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3.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区、市)体育局和所在省(区、市)教育厅(局)免试条件的著名优秀运动员,将予优先录取。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1-88320102。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核准、备案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4.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1.咨询部门及电话:
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571-88320032,传真0571-88320501,潘老师、章老师。
浙江工业大学体育军训部:
电话133****4842,单老师(田径)
电话139****9360,董老师(足球)
电话130****0041,金老师(羽毛球)
2.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体育军训部,邮编:310014
3.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田径项目报名标准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
100米 | 手计 | 11.50 | 12.80 | 200米 | 手计 | 23.60 | 27.00 |
电计 | 11.74 | 13.04 | 电计 | 23.84 | 27.24 | ||
400米 | 手计 | 53.00 | 1:03.00 | 800米 | 2:03.00 | 2:26.00 | |
电计 | 53.14 | 1:03.14 | 1500米 | 4:15.00 | 5:05.00 | ||
5000米 | 16:10.00 | 20:00.00 | 跳高 | 1.83米 | 1.56米 | ||
10000米 | 34:00.00 | 42:00.00 | 撑杆跳高 | 4.00米 | 3.00米 | ||
110米栏 | 手计 | 16.00 | / | 跳远 | 6.50米 | 5.20米 | |
电计 | 16.24 | / | 三级跳远 | 13.60米 | 11.00米 | ||
100米栏 | 手计 | / | 15.50 | 铅球 | 12.50米 (7.26公斤) | 12.50米 (4公斤) | |
电计 | / | 15.74 | |||||
400米栏 | 手计 | 1:00.00 | 1:07.00 | 铁饼 | 38.00米 (2公斤) | 39.00米 (1公斤) | |
电计 | 1:00.14 | 1:08.00 | 标枪 | 51.00米 (800克) | 38.00米 (600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