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专业简介
1.专业名称: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2.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基本知识与技能,能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以及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3.学制:4年
4.培养层次:本科
5.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6.就业去向:各级体校专业教练员,中小学体育教师,社会各类安保,俱乐部及健身教练,各类武术馆(校)、社会社区体育指导员以及相关机构从事科研及管理工作人员。
二、招生计划
1.生源省:山东省
2.招生计划:40人(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各20人)。
三、注册与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参加2021年山东省统一高考报名(具体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执行)。
2.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注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注册时间: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2.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项目进行体育专项注册、报名、考试,不得跨项目报考。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注册和报名。
4.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山东省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
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常报名,请填写报名申请表,于3月11日12:00前将表格交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四、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模式。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统考安排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考试时间、地点、内容以该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二)文化考试
1.准考证打印
考生4月10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17日 语文 数学
4月18日 政治 英语
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查询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请于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
五、录取
1.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3.学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项目间计划调整,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依据志愿梯次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
4.录取新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向社会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六、毕业证书颁发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鲁东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鲁东大学学士学位。按照国家当年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七、学费标准
按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八、其他规定
考生如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672791〔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6672743〔鲁东大学体育学院〕
监督电话:0535—6672424〔鲁东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ld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64025
十、特别声明
(一)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我校唯一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招生;
(三)凡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本简章发布后,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省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