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项目、专业、计划及资格要求
招收项目:击剑、女子足球(均实行国家统测)
招生专业:金融学(合并组建高水平运动员班)
招生计划:44名(按不超过试点高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的1%制定)
具体项目分类别招考计划一览表
项 目 | A类 | B类 | C类 | 合计 |
击 剑 | 5名 | 8名 | 20名 | 33名 |
女子足球 | 4名 | 5名 | 2名 | 11名 |
具体分类别招考计划及报考资格与具体要求:
(一)A类:
报考资格: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击剑:计划5名。A类招考不受性别和剑种限制。
具体要求:击剑A类考生如不参加各地组织的高考则不能享受B类、C类录取资格。要求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女子足球:计划4名,其中:非守门员3名,守门员1名【守门员位置须在全国运动会足球比赛中获前八名成绩】。
具体要求: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非守门员要求近三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入选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最佳阵容名单者。
(二)B类:
报考资格: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需参加各地组织的统一文化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的65%(上海生源须达本科线的65%;浙江生源须达到二段线的65%;各省市均按教育部最新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击剑:计划8名。B类考生招考有性别和剑种限制。
具体要求:要求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体分性别分剑种招生计划如下:
剑种分配 | 招生名额 | 剑种分配 | 招生名额 |
男子花剑 | 2 | 女子花剑 | 1 |
男子重剑 | 2 | 女子重剑 | 2 |
男子佩剑 | 1 |
女子足球:计划5名,其中:非守门员4名,守门员1名【守门员位置须在全国比赛中获前三名成绩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前两名成绩的主力队员】。
具体要求:要求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非守门员要求近三年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四名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入选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最佳阵容名单者。
[备注:“省级及以上比赛”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三)C类:
报考资格: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需参加各地组织的统一文化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上海生源须达本科线;浙江生源须达到二段线;各省市均按教育部最新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击剑:计划20名。C类招考不受性别和剑种限制。
具体要求:需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女子足球:计划2名,仅招收非守门员。
具体要求:要求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四名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入选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最佳阵容名单者。
八。选拔对象及报名办法
(一)选拔对象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所有报考考生均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同时运动等级、竞赛成绩与名次需同时满足我校各类别招考具体要求。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或2021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同时获得击剑、足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证书资格以上证书者。
(二)报名办法
2021年我校击剑和女子足球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实施的全国统考的专项测试方式,我校不再组织校测。
1.报考我校击剑和女子足球项目考生需首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报名,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缴费并填报我校志愿。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缴费手续和文化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高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也需同时参加我校的报名。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下载考生报名表(点击此处下载表格),填写完成后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下列有关报名材料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学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下午16:00,以邮戳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击剑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书面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招办地址:上海市浦东上川路995号学生活动中心416房间邮政编码:201209。
3.请考生将以下8项材料按顺序从左侧装订成册:
①将考生本人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的报名表下载并打印,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②提交我校报名表(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③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高中阶段比赛最好名次的成绩册、秩序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在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生源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④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
⑤运动员等级证书和竞赛成绩(名次)证书复印件。
⑥运动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并打印查询页面。查询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
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4.报名材料的线上同步提交
为保证能及时收到考生报名信息,请所有考生在完成材料邮寄的同时,同步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含秩序册、成绩册电子材料等)全部扫描成PDF文件格式,各文件分别命名为“姓名+项目+材料具体名称”(如:张三男子重剑体教联盟报名表、张三男子重剑身份证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zhaoban@lixin.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材料”。
(三)现场材料审核
在报名截止后,我校会由体育健康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考生由招办在4月16日前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对合格考生进行信息公示,同时明确告知学生现场审核时间或准备采取的其它审核办法(我校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有可能线下审核延后或采取线上审核方式)。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由招办及时报学校纪检监察室备案。
现场材料审核时间(暂定):4月30日9:00---11:30
上述时间为我校对今年报考考生暂定的现场材料审核时间,如果没有调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到指定地点【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击剑中心(浦东上川路995号)】携带好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需查验)、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竞赛成绩或名次)证书,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予审核。
材料审核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签订“同意接受全国统测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全国统测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资格认定
我校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达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及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对单招A类考生首先进行文化成绩划线,只有达到单招文化合格线的考生方能参与A类计划的录取。
在分类计划录取中,我校将严格按照具体招收项目中各类别所规定的报考资格和具体要求(尤其是竞赛名次要求)及本章程所公布的录取规则(具体见第十部分)进行分类别预录取考生资格认定,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具体规定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我校会及时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及分类别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规则
1.击剑与女子足球三个录取类别考生的全国专项统测总成绩必须达到在国家体育总局建议指导下我校划定的该项目最低统测合格线方为合格(要求不得低于60分)。专项统测不合格考生不能参与我校任何项目和类别的录取。
2.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命题文化考试招收资格的A类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并同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方可根据全国专项统测总成绩(击剑该类别不分性别与剑种,足球按具体招考位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与到A类别的择优录取。
3.对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击剑项目A类考生,如果因全国专项统测成绩排名未能取得A类录取资格,可自动转换参与到B类别进行按性别和剑种的全国统测成绩排名竞争;达到击剑B类录取排名要求的(需按照性别和本人所报考剑种的录取人数进行排名),可转为B类录取。
女子足球A类考生在某具体位置招考上如果出现人数不足,对符合位置具体招考要求的考生也可根据统测成绩排名依次在同类别上(或降低类别)进行名额转换;同时各类别的场上位置录取名额也按调整后的人数重新进行成绩排名。
获得上述类别转换机会的该类考生必须参加由当地组织的统一文化高考且文化成绩达到B类文化成绩要求。A类考生如不参加各地组织的高考则不能享受B类、C类转换录取资格。
4.对需参加全国高考文化统考的B类和C类考生,只有高考文化成绩上线者(见本章程第七项中的B类C类文化要求),方可再按照全国专项统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击剑B类别需按照我校公布的性别与剑种招收名额进行测试成绩排名,女子足球则按场上位置)。
5.报考AB两类考生如果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能获得我校A和B类录取资格的,可依照全国专项统测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参与到C类别进行择优录取,同时高考成绩达到C类别的文化要求。
6.获得我校各项目和各类别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批后,招生办公室会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7.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8.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在学校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科创文体竞赛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0218636、67705159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lixin.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haosheng.lixin.edu.cn
体育健康学院官网:http://tiyu.lixin.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50218552021-50213407(FAX)
体育健康学院咨询电话:68681389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类别、招考人数和录取原则等均严格按照教育部2021年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如有政策变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和标准执行。
2.击剑项目B类录取调整规则:我校在对B类考生依照公布的性别和剑种全部排名结束后,在B类考生中如果出现某性别剑种报考人数不足的情况,我校将首先参照性别,同时结合剩余考生的全国专项统测成绩再次进行排位,排位靠前的考生可依次获得B类剑种不足名额的转换和录取资格,招收剑种则顺应调整为考生本人实际报考剑种。
3.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所有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自主测试的考生,在测试前必需签署“同意接受全国统测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诚信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会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的双重管理,既要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5.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校测和录取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和检查。
6.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