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精神,2021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国家代码:11842 浙江省代码:0033
第三条 办学层次、类型和基本情况:
浙江省政协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杭州拱宸桥与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是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设有院士担任院长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教职工1200余人,在校生1.7万余人。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涵盖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开设50个本科专业,并建有 “树兰国际护理学院”、“绿城智慧物业学院”、“瑞林光环境学院”、“山屿海商学院 ”、“钢结构绿筑行业学院”等14个行业学院。学校有完善的奖勤助贷及大额的奖学金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7%以上、创业率位列全省前茅、50%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
第四条 就学地址:
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2021年面向浙江省招收专升本学生共计1100名。
类别 | 院校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 |
文史类 | 0033 | 市场营销 | 20 | 26000 |
文史类 | 0033 | 汉语言文学 | 50 | 26000 |
文史类 | 0033 | 网络与新媒体 | 50 | 26000 |
文史类 | 003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0 | 26000 |
文史类 | 0033 | 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 | 20 | 26000 |
文史类 | 0033 | 旅游管理 | 20 | 26000 |
经管类 | 0033 | 财务管理 | 100 | 26000 |
经管类 | 0033 | 工商管理 | 100 | 26000 |
经管类 | 0033 | 市场营销 | 180 | 26000 |
经管类 | 003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80 | 26000 |
经管类 | 0033 | 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 | 30 | 26000 |
经管类 | 0033 | 旅游管理 | 120 | 26000 |
理工类 | 0033 | 城乡规划 | 40 | 28000 |
理工类 | 0033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0 | 28000 |
艺术类 | 0033 | 视觉传达设计 | 80 | 30000 |
艺术类 | 0033 | 环境设计 | 40 | 30000 |
总计划数 | 1100 |
备注:1.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2.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高职高专所学专业为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包装策划与设计、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纺织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建筑设计、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工业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美术、影视美术、影视动画、美术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3.理工类城乡规划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园艺技术、农村经营管理、园林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环境工程技术、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城乡规划、城市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虚拟现实应用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4.理工类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高职高专所学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食品营养与检测、保健品开发与管理、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技术、酿酒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第四章 报名办法
第六条 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条 报名与填报志愿
1、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21年3月14日9时至18日17时,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考生可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我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核与缴费
(1)资格审核
3月19日至22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3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23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八条 考试
1、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 | 考试科目 |
文史、艺术、法学、教育 | 大学语文、英语 |
经管、理工、农学、医学 | 高等数学、英语 |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2021年4月11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第九条 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 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1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第十一条 档案
1、《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2、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至浙江树人大学招生办(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310015)。
第六章 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8297019。
第七章 招生咨询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及解答专升本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http://www.zjsr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sru.edu.cn/
咨询电话:0571-88297000
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zjsruzsbgs
学校2021年招生QQ群:777373172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