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素质特长考生名单公示期间,考生陈宇宁对其书面材料认定结果提交了复议申请。经学校评审专家核验,该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符合我校素质特长考生认定条件,直接获得所报测试组类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资格。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报名编号 | 测试组类 |
陈宇宁 | s2021021605 | A类 |
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1年3月29日16:00。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我校。
联系电话:0576-88669696 85137102(招生办公室)
0576-88665794(纪检监察)
台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