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面向普高学生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国标代码:14293
江苏省代码:1997
各省招生代码:见各省招生计划专刊
院校名称: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校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成路66号
二、学院简介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北依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三台山森林公园、西临风景秀美的骆马湖。
学院规划总占地面积856亩,已建成面积530亩,学院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立了各类实验、实训室50余个,图书馆藏书30万余册。
学院汇聚来自国内知名高校、大型企业的专家、教授、工程师和管理精英,组建了精干高效的学科带头人和管理团队。
为鼓励学生积极创业,专门设立了1000万元创业基金,学生在校期间就可创业,学院将无偿提供创业基金和三年的跟踪服务,真正实现边读书边创业。目前我院已建立大学生实训岗位2000余个,创业基地200余个,为学生提供1500多个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三、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五、收费标准
1.学费:
人文社科类专业:12000元/年,理工类专业:1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4000元/年;校企合作班的学费请咨询学院招生办公室。
2.住宿费:
1200元/年(宿舍均配有空调、热水器、独立阳台、独立卫生间)。
六、招生条件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填报我院志愿,达到当地填报资格分数线;
2.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我院专业均为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和成绩不作要求。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的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1.凡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考生所在省教育部门或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管理平台系统,填报我院志愿;
2.根据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数、外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语、外成绩(不含附加分);若仍相同,则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5.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所在省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6.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可视同普通类考生。
7.根据省考试院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对往届生、应届生按照省考试院按照录取规则同等录取;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9.我院所设专业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无比例限制。
10.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 0527-84258855/84258866 (传真)
24小时手机:152****3999
官方咨询QQ:872522744
2、院校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成路66号
3、学院网址: http://www.zdc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