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1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381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3号
学校简介:学院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开展中职教育和职前职后培训,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食品工程、旅游服务等专业为主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现设有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轻工化工系、人文社科系、建筑工程系及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中职教学部、国际学院等七系三部一院。
学院现有高职招生专业30个,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733人;有专兼职教师658名,其中校内教师374名,校内高级职称教师占比为31.6%,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专任教师占比为41.5%,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0.2%,省级职教名师5名,优秀教师团队3个。还有一支由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技术人才、能工巧匠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为学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长、招生就业办主任、系主任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全面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纪检领导小组,实行事前备案制,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一)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三)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艺术类(美术)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院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美术)考试成绩。
(五)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七)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九条 公办学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人。
2、怀卡托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室内艺术设计专业22000元/年.人,会计专业15600元/年.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15000元/年.人。(该类学费较高,家庭承担有困难学生不建议报考)
3、住宿费:八人间800元/年.人;六人间1000元/年.人;四人间1200元/年.人。
4、预收教材费:700元/年.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 8000 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除国家奖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 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除国家励志奖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3、学院奖学金
学院利用事业收入资金设立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4、怀卡托国际学院专项奖学金
为激励怀卡托国际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在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补助之外,特设立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
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标准:
(一)建筑工程技术专业:7000元/生·年。
(二)会计专业:7600元/生·年;。
(三)室内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生·年。
第十一条 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特别贫困3800元/年生、贫困3300元/年生、一般贫困2800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金数额视岗位而定,勤工助学岗位不同,勤工助学金数额不同,分600元/月、500元/月、400元/月三档。
3、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以国家资助政策为准)
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4500元/年生(其中,免学费3500元/年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3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923090、88923091
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任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gzqy.cn)
传真:0851-88923089。招生咨询QQ群:1081575494、1145977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