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是四川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肇始于1985年设立的“康定民族师范专科学校”,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为学校题写了汉文校名;1986年,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第十世班禅大师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为学校题写了藏文校名。2004年甘孜州进行教育资源整合,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3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经过36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设13个教学院,32个本科专业、14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8个专科专业和民族预科教育,建有实习实训基地133个,设有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考点。学校建有康巴文化社科普及基地,成立了28个特色研究机构,学校康巴文献馆收集康巴文献资料、特色素材3万余册(函),形成了研究康巴地区的优势与特色。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3000余人;教职员工8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7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00余人。
建校以来已为社会培养本专科毕业生40000余人,藏汉双语人才5000余人,其中近20000人扎根在民族地区基层,传授现代文明、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多数已成为业务骨干,3000余人在基层领导岗位上为各族群众服务,已成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中坚力量。
学校始终坚持扎根康巴、立足四川、面向西南、建设藏区和涉藏地区、服务全国,始终坚守为民族地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历史使命,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突出民族性、地方性、应用性,努力培养靠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优秀人才,为建设充满活力的现代化综合性应用型民族本科高校努力奋斗。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
1.本科: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音乐学、书法学。
2.专科:舞蹈表演、美术教育、音乐教育。
二、招生条件、范围
1.参加四川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必须同时达到四川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面向四川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以四川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排序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专业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在安排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其它
1.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鼓励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四川民族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2.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招收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专业,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助;招收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计划的专业,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有关管理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5.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四川省级招考委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6.学校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7.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836)2859586。
8.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每一批次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查询网址:http://zjc.scun.edu.cn/。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学府路354号
学校网址:http://www.scun.edu.cn/
咨询电话:(0836)2856805(兼传真)2859673
邮政编码:6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