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理工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668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兴太三路638号;邮政编码:5105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准予毕(结)业并颁发广州理工学院毕(结)业证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州理工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学费、住宿费参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我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成龙

咨询电话:020-87478449、87478354

传 真:020-87478354

电子邮箱:zjc@gz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zist.edu.cn/

第三十三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杨志亮

监督电话:020-87477259

传 真:020-87478489

电子邮箱:jcs@gzist.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州理工学院授权广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来源:网络数据
首页 点赞

高考相关内容

高考备考专题

高考最新文章

山东: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2022年高考报名

最新出炉!全国各大学寒假时长排行榜发布!最长的有...

本文汇总了211所高校最新寒假放假安排,看看你的学校“拖后腿”了吗?

各大学寒假时长

江西: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参加江西省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院校(包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由江西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江西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

四川:关于推迟2021年书法水平测试的公告

原定于11月6日进行的2021年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推迟举行,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川2021年书法水平测试

景德镇学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电影党课”活动

景德镇学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电影党课”活动

景德镇学院|电影党课|活动

安徽理工大学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专题研讨会

安徽理工大学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专题研讨会

安徽理工大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专题研讨

山东师范大学举行实验室安全教育报告会

山东师范大学举行实验室安全教育报告会

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生率团来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考察交流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生率团来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考察交流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考察交流

济南市科技局来山东师范大学作政策宣讲

济南市科技局来山东师范大学作政策宣讲

济南市科技局|山东师范大学|政策宣讲

安徽理工大学领导专题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

安徽理工大学领导专题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

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
新高考-广州理工学院-招生简章-广州理工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他高考内容吧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