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4755,湖北省招生代码:C613,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孝感临空经济区教育科技园纵六路,邮政编码:432017。
第三条 学院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民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实行“学院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院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录取规则录取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和分数级差,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条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在录取及专业安排上予以承认。
第八条 原则上均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同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实行专业调剂,学生入校后可以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第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条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三章 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凡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俭学等项目的奖励和资助,奖励和资助额最高可达8000元/年。
第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按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00元/年。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孝感临空经济区教育科技园纵六路
邮政编码:432017
电话:027-87003939 传真:027-8700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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