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市、行委)招办,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各县(区、市)人民武装部: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军队院校在青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青海省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21年8月31日),未婚;②高考成绩达到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③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④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提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或出具体质测试及格证明);⑤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二、组织军检
组织报考考生完成健康监测、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等。
(一)健康监测。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于6月13日前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自行下载打印《青海省2021年军队院校招生军检健康监测登记表》,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参加军检期间须提供《健康监测登记表》。
(二)政治考核。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3日前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或从当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个人报考军队院校志愿书》,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军队院校志愿书,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县级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县级不设招办的,由州级招办具体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基本程序为: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往届生由县级招生办作出鉴定;社区、村(居)委会、办事处(乡、镇)等基层单位审核填写走访调查组意见;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核查并作出结论;县级人民武装部汇总考核情况,作出考核结论。
各军分区(警备区)做好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基本信息统计,于6月25日18时前将统计表报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政治考核表由考生自带、个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志愿书由各人武部留存备案)。
(三)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高考成绩公布后,政治考核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参加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含面试和体格检查,简称军检)。
1.面试。考生须于6月27日9时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或学校出具的体质测试及格证明)、健康监测登记表,到青海省军区综合训练队(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东路57号,明杏路白云石油小区向北100米或解放军陆军四医院向东300米路口南)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并为合格人员发放《体检通知单》。
2.体格检查。面试合格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单》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合格结论细化为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战、防化、油料、医疗、音乐、舞蹈、其他等专业类型,每名考生体检结论为其中一项或多项,考生体检结论须满足报考专业相应体检标准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军队院校不予录取。
军检合格生源名单于7月2日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要严格按照《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中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凡表中内容涂改或填写要素不全的,一律按废表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政治考核要严格把关,不得将年龄不符合要求考生列入政治考核范围,6月25日12时后不再办理政治考核。对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县(市、区)人武部将当面告知结论及原因,政治考核表由人武部留存,不发给考生本人,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格检查。
(二)6月27日15时前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安排面试。军检现场设立监督复议组,考生对军检结果有异议的,需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体检项目不予复议,考生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因屈光不正接受眼部激光手术的考生,须携带就诊医院手术档案复印件和缴费证明。
(三)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效性快、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招生过程各个环节公开透明,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生源质量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军检环节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和体检原因退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区)招办要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指导辖区中学及时组织开展军队院校招生政策宣传及政策咨询等工作,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提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或出具体质测试及格证明。
(五)军检过程中的防疫要求参照高考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军检考生面试前14日内不得离开青海,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在军检现场出示《健康监测登记表》,自备口罩、纸巾等防护用品,确需离青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3日内由省内疾控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
咨询电话:省军区招生办:0971—6391169、6391170
举报电话: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971-6312917
省军区纪委监委:0971—639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