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29521名,其中:本科15140名,本科预科183名,专科14198名。普通生源招生计划25551名,其中:文史类11435名(本科5723名,本科预科63名,专科5649名),理工类14116名(本科8917名,本科预科120名,专科5079名);部队生源招生计划500名:文史类388名,理工类112名,全部为本科;对口高职生源招生计划3470名,全部为专科。
提示:
1.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高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2.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我区从2009年起实施了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以下简称“免补专业”)本专科学生免费教育补助政策。实施对象为我区生源在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的在校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600元,其中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3000元。申报流程为考入区内免补专业的新生无需申请,入学报到时高校将直接免除学费、住宿费,并分学期补助生活费;考入区外免补专业的新生,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将《西藏免补专业学生入学报到回执单》(下载地址: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官网http://edu.xizang.gov.cn)经学校审核盖章后,邮寄至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拉萨市藏大东路15号,0891-6599613/6599611),区教育厅审核后将免补资金划转给区外高校,再由高校兑付给我区受助学生。此外,需要提醒的是:考入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的国家公费师范生不享受本政策、我区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大学生优先享受建档立卡大学生免费教育政策不得重复享受本政策、免补专业学生高校毕业后就业去向无任何要求(区内、区外均可择业)。
3.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不含对口高职)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考生一律凭用户名和密码,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zsks网址未加载.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招生计划按不同生源分列。考生在本人可报考的类别和科类中选报批次、院校、专业及是否“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所有批次志愿一次性填报,填报一个批次保存一个批次,填报结束后务必锁定志愿。考生志愿一经锁定,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通过招生院校网站或其它方式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类型(公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专业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避免盲目填报。在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的院校,将按批次公开征集考生志愿,请考生随时留意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志愿征集信息,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设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和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院校5个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本科院校、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普通本科院校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重点本科院校3个专项计划批次,第一批录取重点本科院校、第一批录取重点本科预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普通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普通本科预科院校和第三批录取高职(专科)院校5个普通计划批次。我区按照以上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主要包括九类院校(专业):①军事;②公安;③飞行学员;④公费师范生;⑤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⑥部分艺术体育专业;⑦航海类等艰苦专业;⑧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⑨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专项计划批次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相应的录取院校(专业)。国家专项计划中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专业)安排在提前单独录取批次。普通计划批次包括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执行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的第一批录取重点本科院校、第一批录取重点本科预科院校、执行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的第二批录取普通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普通本科预科院校、执行专科录取分数线的第三批录取高职(专科)院校。
5.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方式。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方式分平行志愿和传统志愿两种方式。①平行志愿投档。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②传统志愿投档。提前单独录取各批次和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实行传统志愿投档,每个批次设置1、2、3共3个顺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6.部分特殊类院校(专业)招生。①报考体育、艺术类院校(专业)须相应专业加试成绩,不可跨专业(类)混报;②报考外语专业须外语口试成绩,我区仅组织英语语种口试,即英语口试;③报考公安院校(专业)须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且合格;④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须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且合格;⑤报考军事院校须政审、面试、军检且合格;⑥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须政审、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且合格;⑦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或西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须相应的政审、面试且合格;⑧报考直招士官生院校(专业)须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且合格;⑨报考空军招飞院校(专业)须初复选、定选且合格。
7.部分特殊政策或专项计划院校(专业)招生。①国家专项计划允许世居少数民族、久居城镇居民和在藏工作满3年及以上干部职工子女(或被监护人)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牧民子女。②地方专项计划允许农村户籍考生报考。③高校专项计划允许所报考院校高校专项资格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报考。④国家免费医学生计划允许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且本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农村的考生报考。⑤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计划允许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录取由招生学校与本校同批次录取,录取标准分别不得低于高校在我区同批次录取提档线以下80分和40分。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预科允许边防军人子女报考。⑥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计划由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采取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西藏中小学校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计划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院校和自治区教育厅三方签订公费教育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培养院校可取消其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录取资格。国家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须回西藏中小学履约任教满6年。⑦优师专项计划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分别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采取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简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院校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乡村振兴部门四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培养院校可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后须回西藏中小学履约任教满6年。⑧那曲籍专项计划面向那曲市定向招生。⑨边境县专项计划面向西藏边境县招生。
8.限报考生报考。根据《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限报考生不得报考下表所列40所院校。
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限报院校名单
注:上述限报院校在招生计划院校代码前加“*”号标注。
9.招生计划更新。计划如有增补、变动,将及时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并转发各地(市)招生办。
10.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说明和招生计划,审慎填报,误填后果自负;民办、独立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属国家统招计划,毕业后国家承认学历;凡未注明收费标准的,按院校所在省、区、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有关招生院校的特殊要求及招生信息,请考生登陆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06-24
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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