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位一体 —
录取查询
按照浙江省2021年招生录取进程,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结束,根据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投档情况如下:
录取规则
学考成绩: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专业录取:填报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学校分专业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相应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温馨提醒
考生可以登录浙大城市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ucc.edu.cn),点击“录取查询”查询录取结果。未被我校“三位一体”录取考生请关注后续志愿的投档情况。
浙大城市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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