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在陕西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 | |||||||||||||||||||||||||||||||||||||||||||||||||||||||||||||||||||||||||||||||||||||||||||||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我校陕西省美术类本科录取已于7月12日结束。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陕西省美术类投档规则为:投档成绩=专业分。投档至我校最低投档分为250。 我校美术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招生就业处 2021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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