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21年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数 | 最低录取线 |
北京市 | 设计学类 | 不限 | 92 | 486 |
天津市 | 设计学类 | 不限 | 5 | 577.3 |
河北省 | 设计学类 | 不限 | 5 | 579.35 |
辽宁省 | 设计学类 | 美术历史 | 5 | 498.4 |
黑龙江 | 设计学类 | 美术文 | 5 | 547.1 |
浙江省 | 设计学类 | 不限 | 5 | 571 |
江西省 | 设计学类 | 不限 | 5 | 563.22 |
山东省 | 设计学类 | 不限 | 5 | 595.45 |
湖南省 | 设计学类 | 美术历史 | 5 | 319.1 |
广西省 | 设计学类 | 美术文 | 5 | 595 |
四川省 | 设计学类 | 不限 | 5 | 268.33 |
山西省 | 设计学类 | 不限 | 5 | 未公布 |
内蒙古 | 设计学类 | 不限 | 5 | 未公布 |
河南省 | 设计学类 | 美术文 | 5 | 未公布 |
云南省 | 设计学类 | 不限 | 5 | 未公布 |
录取规则: 1.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美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规定艺术类文化本科分数线。无单科成绩要求。 2.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如果省、市有统一综合分计算方式要求的,按照其省市的要求),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 4.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