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18年山东省艺术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山东省 | 备注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艺术文 | 50 | 该招生计划为拟招生计划, |
音乐学(师范类) | 本科 | 艺术文 | 70 | |
舞蹈表演(男) | 本科 | 艺术文 | 8 | |
舞蹈表演(女) | 本科 | 艺术文 | 12 | |
美术学(师范类) | 本科 | 艺术文 | 40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45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15 |
鲁东大学2018年山东省外艺术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陕西 | 江苏 | 广西 | 河北 | 山西 | 江西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甘肃 | 贵州 | 河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10 | 10 | 10 | |||||||||
音乐学(师范类) | 本科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舞蹈表演 | 本科 | 10 | 10 | 10 | |||||||||
美术学(师范类) | 本科 | 10 | 10 | 10 | 10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10 | 10 | 10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10 |
备注:
1.分文、理科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
2.该招生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最终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专业成绩使用
我校2018年音乐学和舞蹈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七校联考成绩进行录取,面向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面向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均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3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70%);若综合分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文化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7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
山东省使用七校联考成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更多细节详见:2018年鲁东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