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教学厅z2017{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按照此要求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合格人数,拟分省计划调整如下:
省份 | 拟招生计划 |
北京 | 15 |
天津 | 1 |
河北 | 5 |
山西 | 5 |
辽宁 | 3 |
吉林 | 1 |
黑龙江 | 4 |
浙江 | 1 |
江西 | 1 |
山东 | 6 |
湖南 | 2 |
广东 | 3 |
备注:因新疆、上海均仅有1名合格考生,故不投放招生计划。
校考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html/20180328/2018032816174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