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2018年广东省普通本科美术、音乐类招生计划
学院 | 招生专业 | 专业代号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住宿费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 | 070 | 50 | 4 | 28000 | 1500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 072 | 100 | ||||
产品设计 | 071 | 6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074 | 60 | ||||
新媒体学院 | 动画 | 069 | 30 | 4 | 28000 | 1500 |
数字媒体艺术 | 073 | 5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075 | 100 | ||||
广播电视编导 | 076 | 60 |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录取。
美术类专业(专业包括: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时只采用广东省美术统考成绩。
艺术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综合分=术科分×60%+文化分×40%。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60%+文化分×40%。安排专业时,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