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总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备注 |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 | 艺术学 | 25 | 5700 | 文理兼收(文15,理10)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学 | 100 | 5700 | 文理兼收(文60,理40) |
美术学(师范) | 艺术学 | 110 | 5700 | 文理兼收(文99,理10) 哈密定向(文)1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62 | 5700 | 文理兼收(文57,理5)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62 | 5700 | 文理兼收(文57,理5) |
绘画 | 艺术学 | 60 | 5700 | 文理兼收(文55,理5) |
产品设计 | 艺术学 | 31 | 5700 | 文理兼收(文26,理5) |
音乐学(师范) | 艺术学 | 109 | 5700 | 文理兼收(文100,理7) 哈密定向(文)2 |
音乐表演 | 艺术学 | 90 | 5700 | 文理兼收(文85,理5) |
舞蹈编导 | 艺术学 | 45 | 5700 | 文理兼收(文40,理5)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编导制作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生源,录取时在合格生源中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生源,录取时在合格生源中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体育舞蹈):使用河南省体育舞蹈类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美术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绘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美术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