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建桥学院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外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学校直接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最低合格要求。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艺术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时,所有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其他外省市均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上海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市统考成绩达355分(含355分)以上、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可直接录取。录取时除视觉传达设计(全英语教学),其它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艺术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专业志愿录取时,所有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视觉传达艺术(全英语教学)仅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该专业计划单列,不作内调,录取时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艺术类专业考生同分时按美术统考总分、文化统考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非艺术类专业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上海考生,在各科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