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 科类 | 计划数 | 分省计划 |
音乐学 | 艺 | 90 | 师范,安徽65,湖南15,江苏10 |
美术学 | 艺 | 70 | 师范,安徽60,山东5,江苏5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 | 90 | 安徽75,山东10,江苏5 |
环境设计 | 艺 | 100 | 安徽80,山东10,江苏1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 | 30 | 安徽20,山东5,江苏5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 | 30 | 安徽20,湖南10 |
湖南省录取规则: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湖南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文化课高考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语文、数学、英语、其它科目。
江苏省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江苏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江苏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后,我校将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投档,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文化课高考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语文、数学、英语、其它科目。
山东省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山东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山东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后,山东省如有录取原则统一规定的按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没有统一录取原则规定的,我校将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文化课高考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语文、数学、英语、其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