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下列方式计算:
1.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省专业统考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
2.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省专业统考总分为录取分。
录取分相同时,根据美术类专业以专业总分优先、音乐类专业以文化总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省外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山东、山西及黑龙江考生、报考音乐类专业的山东和山西考生、报考表演专业的山东和黑龙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中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音乐类专业和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以校考专业分为录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