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福建 | 山东 | 河北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
产品设计(艺术) | 20 | 20 | 15 |
动画(艺术) | 15 | 15 | |
环境设计(艺术) | 30 | 20 | 10 |
美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不分文理,在山东省为艺术文,在福州金山校区就读。
福建省美术类考生录取时,对于投档我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合格考生,分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R*60%+考生文考总分*40%,R系数=高考文化满分值/省级专业统考满分值;若有享受福建省加分政策照顾的考生,文考总分取加分后的文考总分);若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山东、河北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美术类校考并合格,校考专业成绩对我校在该省招生的美术类各专业均通用,考生可以兼报,考生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招生录取规定,对于投档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