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兰州城市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 |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山西 | 河南 | 湖南 | 四川 | 河北 | 西藏 | 甘肃 | 备注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教师教育方向 | 5 | 5 | 10 | 20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方向 | 5 | 5 | 30 | 含声乐演唱30人,器乐演奏10人(单簧管、萨克斯、二胡、钢琴、手风琴、琵琶) | ||||
音乐学院 | 舞蹈表演 | 40 | ||||||||
传媒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0 | 15 | 5 | 30 | |||||
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10 | 15 | 5 | 30 | |||||
翔宇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影视宣传发行方向 | 60 | 校企合作 | ||||||
翔宇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影视后期制作方向 | 60 | 校企合作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15 | 15 | 30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8 | 7 | 15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工艺美术 | 13 | 12 | 30 | 含陶瓷艺术30人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 | 7 | 8 | 15 |
录取规则
2018年只在山西、河北两省组织美术校考,其他省份、专业承认各省统考成绩。
(一)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二)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
音乐、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音乐学专业(器乐演奏方向)按照键盘、民乐、弦乐、管乐、打击乐五类招生,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所报考乐器的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考生报考乐器的专业统考成绩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课成绩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50%+文化课总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