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本科专业 | 科类 | 辽宁 |
环境设计 | 艺文 | 50 |
环境设计 | 艺理 | 7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文 | 28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理 | 10 |
环境艺术设计(专科) | 艺文 | 60 |
环境艺术设计(专科) | 艺理 | 7 |
本科专业 | 科类 | 黑龙江 |
环境设计 | 艺文 | 15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文 | 15 |
本科专业 | 科类 | 河北 |
环境设计 | 艺文 | 8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文 | 12 |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在辽宁省本科第一阶段录取,高职(专科)专业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原则为: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