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科类 | 区内计划数 | 区外计划数 | 单科要求 | ||||
总数 | 文科 | 理科 | 总数 | 文科 | 理科 | |||
音乐表演 | 文理 | 5 | 2 | 3 | 0 | 0 | 0 | 音乐学类省考 |
音乐学(师范) | 文理 | 20 | 9 | 11 | 5 | 0 | 5 | 音乐学类省考 |
美术学(师范) | 文理 | 20 | 9 | 11 | 5 | 0 | 5 | 美术与设计类省考 |
绘画 | 文理 | 14 | 7 | 7 | 1 | 0 | 1 | 美术与设计类省考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 | 10 | 5 | 5 | 10 | 0 | 10 | 美术与设计类省考 |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在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四个专业的考生按照2019年西藏自治区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的考生按照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招生录取时对身体状况的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为保证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更多细节详见:西藏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