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东学院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河北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西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甘肃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文 | 9 | 36 | 5 | 5 | 5 | 5 | 5 | 5 | |
动画 | 艺文 | 8 | 22 | 5 | 5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文 | 7 | 18 | 5 | 5 | 5 | ||||
环境设计 | 艺文 | 10 | 20 | 5 | 5 | 5 | 5 | |||
艺理 | 10 |
录取规则
在辽宁省招生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音乐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艺术类在其它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招生省份文件执行。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1)辽宁省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排名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投档录取。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综合计分排名录取。
(2)其它省份: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文件规定计算分数方式排名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