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9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辽宁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计划数 | 2 | 2 | 2 | 2 |
省统考专业 | 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类 |
省份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计划数 | 4 | 4 | 8 | 4 | 2 |
省统考专业 | 文学编导类 | 编导制作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 | 编导类 |
录取规则
1、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统一排序;严格区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考生。
2、考生必须符合2019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
3、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编导类专业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4、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浙江省除外)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须达到该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5、若省级招办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投档分数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