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美术类招生省份及专业
录取原则
我校各专业均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工艺美术、雕塑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3.表演(戏剧、影视)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最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4.摄影、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媒体广告、媒体艺术)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最低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校考专业课折合成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专业课,专业课分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5.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统考(或校际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6.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最低投档控制线及校际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校际联考专业课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校际联考专业课成绩÷校际联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黑龙江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最低投档控制线及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校考专业课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四川省、浙江省、山西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投档控制线及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专业课,专业课分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