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计划 | 备注 |
表演 | 4 | 150 | 体育舞蹈方向50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80人,黄梅戏方向20人 |
音乐表演 | 4 | 100 | 按主项成绩录取,其中声乐20人、钢琴10人、小提琴8人、中提琴3人、大提琴3人、低音提琴1人、长笛3人、双簧管1人、单簧管3人、大管1人、小号2人、圆号1人、长号1人、大号1人、吉他1人、电贝斯1人、扬琴3人、柳琴1人、琵琶4人、阮4人、筝6人、二胡7人、竹笛4人、唢呐2人、笙1人、打击乐4人、萨克斯4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90 | 含江西省10人 |
绘画 | 4 | 70 | 含河南省10人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1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100 | |
舞蹈表演 | 4 | 60 |
在河南省招生美术类绘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专业课双上线,投档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3+专业成绩×0.7。
江西省招生采用相应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规则按相应省份政策执行。
安徽省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模块合格线;文化成绩须达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综合分录取方式。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采用适用相应组考模块的公式,计算考生最终综合分。考生综合分须达到安徽省艺术类相应录取批次对应模块最低控制线。其中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安徽省艺术类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项成绩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